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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学院校史馆讲解员管理办法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0-11-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榆林学院校史馆讲解员管理办法

校史馆讲解员队伍具有新老交替、人员流动、充满活力、传承创新的特点。为了规范校史馆讲解员队伍管理,明确校史馆讲解队伍职责,使讲解工作更加标准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,结合校史馆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弘扬“励志笃学、惟实尚能”的学院精神,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开展校史教育。

二、遵守校史馆管理规章制度,认真负责校史馆内陈列展览的讲解和接待工作。

三、努力钻研业务,提高业务水平及讲解技巧,了解学院的办学历史、发展建设、文化精神、学术人物以及背景故事等基本情况;熟练掌握校史馆参观线路、多媒体演示设备操作;学习讲解员职业规范、业务知识、基本技能、解讲技巧、礼节礼仪等基本要求;普通话标准,吐字清楚,根据不同的参观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,调动来访者的参观兴趣,提高参观效果。

四、讲解内容准确,不得擅自编纂。

五、值班讲解中,必须佩带工作证。两人值班时,须轮流在展厅内巡视,及时提醒参观者参观时的注意事项。如发现展厅内展品有损坏、掉落的情况,请及时联系馆内老师,以便及时处理。

六、严格遵守纪律,准时上岗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上岗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认真完成本职工作。

七、服装整洁,注重自身形象,文明用语,接待礼仪规范。

八、根据预约时间和要求,听从指挥、服从分配。组织参观者有序参观,主动听取参观者意见,及时收集反馈信息。

九、本规定由校史馆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