榆林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为加强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、有效提供档案信息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档案库房是集中统一保管学校档案的重地,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入内。
二、库房内应配置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等设施。
三、安全使用电器设备,定期检查电器线路,库房严禁明火和使用电炉,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下班前切断库房电源,关好门窗。
四、加强库房技术管理,达到温湿度适宜(标准温度14℃—24℃,标准相对湿度45—60%).要定期打扫库房,保持清洁整齐,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任何物品。
五、严格履行借(查)阅制度,借出的档案归还后,应及时放入档案柜,不得随意堆放。
六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,作好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对破损、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补、复制,确保档案的安全。
七、库房应配有档案存放置示意牌,并在档案柜上标明所存档案的起止号,以便查找利用。
八、本规定由档案馆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